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8月, 2006的文章

送別

今天去吃了一頓很飽的飯 並不貴 也不特別好吃  不挑吃 沒有特別的感覺 (不過 海鮮焗飯為什麼要加蒜頭?!真不是普通的噁心) 柔快要去上海了 所以算是餞別的一餐 大家都寫了卡片或信、禮物(可惜巫婆趕不上) 我也寫了封信 字醜的不像話 真傷了讀信的人的眼(還好我勤勞的時刻並不多= =) 其實 很多沒說出的話 因為大腦實在不中用 想寫的又太多 時間急(呵 還是在最後一刻寫完的 拖累道生一起遲到) 不外乎 希望柔過的好 有點感傷、有點惋惜 是不是有些事情總在"不得不"的時候才會看透呢? 不過幾個小時 讓我發現自己的自私 只窩在書堆起來的世界 不聞不問 被動的接受關心 不主動的回應 以為自己的微枝末節是大事 但 其實沒什麼大不了 很努力的想要營造感傷氣氛 畢竟能聚在一起的時間不多 不過感覺有點詭異就是了(呵呵呵) 紅了眼眶 眼淚卻沒流出來 顫抖的聲音很難表達 但過於平靜的聲音更說不出真正的想法 總覺得 有種"淡出生命"的感覺 其實 曾經交心的朋友 總有一天也會成為陌生人的 只能怪自己愚蠢、真的是笨到沒人愛了 最近看亦舒的小說 覺得自己似乎現實不少 不知不覺中變成了本位主義者(還是其實本來就是?) 我以為成長就是現實  卻遺棄了自己曾追尋的東西 無論如何 真的很希望 柔能過的很好 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 在公車上玩自己發明的"自說自話遊戲" 真的很好笑也很好玩 哈哈哈 柔和婉如因此遭到其他乘客的眼光攻擊(被連累的可愛小孩) 因為坐在後座而完全沒注意的我們(親愛的、我、道生)還笑的很猖狂(轉過頭來瞪人可是很累的吧) 憋尿會憋到忘記的婆婆和曾參與又退出、燙了很像楊帆髮型的大哥(哇哈哈 一想到還是想笑) 不過我真的不知道現在公車有素質到多了禁止喧嘩這一項> < 呵呵呵

台中行2006

去台中玩了四天 找了一個很破爛的藉口 硬待在台中四天(呵呵呵) *** 去了東海大學附近的若水堂 不是我在說 它真的很難找 我和巫婆來來回回走了好幾趟耶(大熱天底下哦) 若不是考慮到我下次來台中可能就是過年了 再加上附近吃的都沒開 才終於找到目的(最智障的是我們在離它不到一分鐘路程的早餐店問阿姨它在哪裡) 結果沒有我想買的書 不過享受了一下那裡的氣氛 簡體字的[聖]是奇怪的怪去掉心字旁 所以我以為它是[怪] 所以看到一本書 很直接的大叫~怪處女?好怪的書 哈哈哈 真是丟臉死了 *** 哇 中山醫真是小耶 他們應該可以很自豪的說 從來不用怕上課遲到 還有一座"張不大樓" 讓我研究很久 真有趣的名字...= =(長不大樓?) 親愛的去辦退學 很多老師都說"恭喜你了" 哈哈哈 很好玩吧 *** 好心的地頭蛇鄭先生帶我們去看夜景 老實說 清水沒有很漂亮耶 好遠的夜景哦 看都看不清楚了 後來鄭先生還帶我們去一家很xxxx的廟 看"心"(就是路燈排出來的愛心形狀吧) 但從那個角度 只看的到側面的半顆耶 感覺有點殘缺(好啦 我亂講的) 後來睡覺的時候 靜(打不出來= =)儀還講了真人真事的恐怖故事(真的很可怕!!) 還有 鄭先生跟某女友分手的傷心地 不過那個地方的夜景也算是漂亮了(哈 我覺得比清水漂亮) 保齡球初體驗 我真是遜到爆 可是又覺得它很好玩 台中人真的不睡覺的? 好多店幾乎不打烊 其實挺有趣的 不過受限於我狹小的記憶空間 不知道為什麼打出來就變的這麼少 怕我過幾天就會忘了有"去台中"這一回事 還是趁早記憶一下好了 特別感謝在台中招待我的同學們

連老江湖都避不了

以前(其實現在也會) 常常會在心裡抱怨老媽很摳 別的女孩總打扮的漂漂亮亮 她卻連一套(我覺得)便宜的化妝品都不買給我 (哈 有沒有很酸啊?) 我抱怨她對員工好 對廠商好  其實做生意本來就這樣 必須八面玲瓏才行 每個關點都要好好打通 我不會處理人際關係 對不認識的客人總是非常生疏客氣 我只能窩在辦公室裡打打電腦 敲敲文宣 如果不是我老媽逼著我去賣棉被 不是我老爸逼著我記布料的材質特性 我應該還是會懶在我的房間 對所有的事情置之不理 然後伸手向我媽要錢 (仔細算算 一個學生一星期的花費也不少) 上禮拜吧 我跟朋友出去 回來弟跟我說他在家爸媽吵架一下午 吵架本是常有 我跟弟都沒放在心上  (他們隔天還去梨山玩 由於出門太早 讓獨自在家突然起床的我嚇一跳 以為他們被異形抓走了) 媽那幾天都鬱鬱寡歡 我以為是和老爸吵架的關係 沒多問 (星期四那天來接我班 她跟我說她被刺激到 所以很乖很乖的作運動降血壓 我還以為她是被倒會咧) 今天隔壁阿姨來 我才聽說(兩個人在客廳聊天 我根本就成了客廳的裝飾品嘛) 老爸是個有野心的人 在前年或大前年的時候 陸續開了兩家屬於自己的店 一家在松山 一家在永和 松山那家開的早 房東關係和睦 雖然生意差了些 還算是小有賺錢 而且請的是姨丈的媽媽 有潔癖的她又會做生意 又把店務弄得井井有條 看起來很舒服 永和的那家 在房東的堅持下 媽媽很勉為其難的同意合夥 合約書我看過 漏洞一堆 但在老爸信任房東(以前有合作過的對象)之下 就含混過了 請的小姐我認識 很和藹可親的老好人 會不會做生意我不知道 但是那家店的生意還不賴 簡單來說 就是那個房東見生意好 所以想一人獨吞吧 利用合約上不清不楚的地方 硬要老媽付一堆帳款 還想用便宜的價格吃掉我們擺在店裡的貨 人事費用和貨款都是我家公司負責 房東的合夥身分僅只偶爾去店裡照看一下 只這麼照看一下 冬天生意好的時候 一個月可以分十幾萬 夏天生意差的時候 還要我媽給他們七八萬 哦 現在錢談不攏啦 要攤牌了 房租幾十萬要公司全付 店面裝潢他們還要留下來做同樣的生意 店裡的貨三四十萬 想以二十萬的價格包下 成本一千塊的東西 用四千塊的價格賣出 扯的是 老媽一向很信任老好小姐完全偏向房東(合作了四五年的哦 感情很好呢) 房東向別人拿貨 500的價錢 媽出面幫她說到460 合作已久 某大品牌的業務 這時候也反過來咬一口 說老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