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對這家店的印象很好,店內有許多有趣的玩意、獨具設計感的商品。即便是我很生氣的現在,我也還是覺得這間店值得一逛。
2009/10/24,老陳找我去逛師大夜市買老白的禮物,本來沒打算要買什麼,直到我看到一雙我頗喜歡的靴子,它有我一直在尋找的鞋底,加上外型簡單、顏色也合我意,便有了想買的心情。
第一次進去先問了價錢,想說先逛逛,不要衝動購物;第二次進去試穿過後,感覺也不賴,就很爽快的對當時為我服務、讓我感覺良好的老闆A說好,我去領個錢再來;第三次進去也不囉唆,馬上掏錢付帳,老闆A也提醒我該如何收納、保養。
不需要擦鞋油、雨天淋雨也沒問題,太好了,正適合我這樣的懶人。
不過在11/1我第一次穿出門之後,赫然發現左腳內側前方有塊指甲大小的磨痕。
11/5晚上提早下班後,和室友一起過去那家店裡,期望店家能幫我處理好這些問題。
一開始我還頗客氣的先說明購買日期、使用情形,不過對方老闆B、老闆C在我拿出鞋子後就開始驚呼:挖~也太嚴重了吧!是怎麼造成的......之類的驚嘆詞。
接著說,這樣的話,可能要買鞋油來補,不過因為我也不懂這鞋子是什麼材質,補上鞋油後會是什麼情形,所以我就問:你們店裡無法處理嗎?
老闆C說這很明顯是人為造成的,如果是自然因素他們當然會XXXXX。
聽到這裡其實我已經很不爽了,我也只穿過一次,因為受傷的緣故,走路自然會特別注意碰撞等問題,所以我不覺得是因為重力摩擦造成的。
何況我只是希望他們能把這些問題處理好,為什麼一直要把責任推到我身上啊?
老闆B:怎麼會這麼嚴重,我都嚇了一大跳
我:拜託,是我才要嚇一大跳吧!我之前買的靴子也差不多這個價位(1880元),穿了兩年也出現這麼明顯的破皮啊!(鞋底倒是磨壞了)
老闆C:我之前買馬丁大夫鞋也會這樣啊
老闆B:對啊對啊,我買Camper鞋也是穿不到一個禮拜就磨到了
聽到這裡我已經很不耐煩,態度也不甚友善的叫他們幫我包好鞋子,既然他們無法處理,只會說些安撫客人的五四三,那我也沒有待下去的必要。
他們也只是幫我把靴子收到防塵袋之後,塞進我手中的紙袋(這個動作我覺得莫名的可笑)。
因為他們推卸責任、明顯叫我自己處理的態度讓我非常生氣,走出店門時還大聲跟室友說:我以後再也不會來這家店了
在我踏出店門那瞬間,我聽到老闆C說:你在說謊吧!
這句話成為壓倒我理智最後防線的稻草
怪了,貴店是有什麼損失,頂多被一個情緒失控的客人騷擾5分鐘的時間(這段時間內,貴店也沒太多客人啊)
我有在店裡大吼大叫硬要你們負責嗎?我有死賴著不走嗎?
你他馬的憑什麼說我說謊?
我在幫家裡賣棉被的時候,客人使用後有什麼問題,我一定是先問客人如何使用之後,若是使用方式有問題,再提醒客人什麼是正確的使用方式。如果確實是品質出了問題,一定是誠惶誠恐的致歉,保證換貨或退費
而這兩位老闆甚至沒問我穿去什麼地方,直接認定是我使用方式粗魯、施力失當。從頭到尾我沒說過能不能換貨等字眼吧?我根本就沒想過,我只是想修好而已
11/5晚上氣沖沖回到房間後,仔細檢查過,發現其實右腳也有磨痕,只是不明顯,我這個粗心人自然也不會注意到。重點來了,這些磨痕、破皮的地方,都在鞋子的內側。
換句話說,應該是我走路時兩腳互磨造成的(摩擦的痕跡和方向可以相呼應),我的確有些內八,加上那天外出時身上除了後背包還提了個相機包,印象中是有互相擦撞到。
不過以我右腳受傷的程度,就算兩腳互磨,是要用力到什麼程度,才會讓鞋子的原才露陷?(我又沒在跳踢躂舞!)
靴子本身質才低劣,是很合理的懷疑吧?
過幾天會找間好的修鞋店送修,若修鞋師傅確認是靴子質料差的話,那....我真的自認倒楣。
靴子我買得開心,穿了也覺得舒服,若有瑕疵我也想趕快處理好,不過老闆B和老闆C的口氣、處理方式,都讓我不爽至極。(忍不住想到若是遇到購買當天的老闆A會不會更好一些?)
各位,要逛什麼店、買什麼都隨意,只是買這家店的靴子前務必要三思啊!
檢討:
1.老實說我還真的徹底忘了老原則--為了達到目的,務先忍耐
2.別成為這種老闆,損失一個客人,等於也損失了他日後可能帶來的收益(例如老潘本來也想買),室友說這間店只值1880元。
3.因為對鞋子的無知,造成現在的損失,罩子要放亮點,不要只因為喜歡就買
4.高級路邊攤也還是路邊攤,想買好穿的鞋子還是有品牌、去百貨公司買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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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氣沖沖回來時寫的文章。(現在是11/6 08:00)
老實說,這雙靴子真的好穿又好看,至於為什麼容易破皮,我還是覺得是材質的原因,我真是被它的鞋底所誘惑,而沒有想到這麼軟的皮(應該是皮吧)是有可能容易造成磨損的。
過兩天要將這雙靴子送出,為它傷神又傷心實在不值得,以後看到它也只會湧起不愉悅的回憶。
再來說一下店家的態度好了,他們是把顧客當朋友在經營店裡(網誌內有提到),但老實說我覺得買個東西還要交際很麻煩。
既然他們提供的是有原則、愉悅、有設計感的購買氣氛,那麼我確實還是衝動購物、選錯店家、買錯鞋子。什麼軍靴風之類的,我根本不在乎,我只是覺得好穿也好看罷了。
因為店家不願提供製造商的資訊,我也不打算要去追究什麼,這是很貴的一次性消費,比我從小用到大的竹筷加起來還多吧。
早知道跟葉某人他們一起買網拍幾百塊的便宜貨,壞了也就不會心疼了。如果不是真的喜歡+考慮到耐用度,快兩千的鈔票也不會那麼容易走出我的帳戶吧(何況途中我還需要走到7-11領錢,真勤快!)
(希望我媽會忽略這篇網誌,拜託拜託~)
同場加映:2010.03.28 【警惕】台北師大.外強中乾的la diseño牌靴子
真是誇張。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1/11/2009 04:55:40 PM)
最誇張的是我還為此浪費了不少時間,有違我懶惰的本性
不過要怪也只能怪付錢的那一霎那沒有千思百思
看到你這篇網誌的人都知道了!
回覆刪除這間店不值錢!
版主回覆:(11/23/2009 04:04:01 PM)
不是這間店,是老闆的態度讓這間店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