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和大熊先生有一陣不和,讓我很慎重的思考是否要繼續一起走下去這回事。
過了20歲之後,交往不再是你愛我、我愛你那麼簡單,少了點青春期的衝動與青澀。
因為你開始會想,不要為不值得的人浪費青春與人生;還有就是,你身邊的人是否是你想一輩子相處的對象?
大熊先生對他興趣的熱愛與執著是我所佩服的,我們去哪走走,看到他有興趣的東西,一定會停下來拍照、磨蹭很久,然後得意的說,我又有上課的東西了,嘿嘿。
有時候,會覺得一個人認真的側臉很美、很動人。
他的幼稚,也是一種情趣,雖然在我忙的時候會被我說很吵(我最近好像用這個字眼唸過不少人)。
但兩個人的人生有所交集與承諾,有快樂和豐富,當然也少不了摩擦與掙扎。
我喜歡人文地理,對台灣、大陸每個省份我都倒背如流;我愛看書,夢想成為重度推理迷;我有點偏執,高中時中信鯨簽賭,我從此不看職棒;我關心弱勢,我願意為了反七星潭BOT案上街頭......但這些,大熊先生有時候會說,你懂這些有什麼用?
有時候我靜默無語,畢竟人各有志,誰也不該強迫誰接受什麼。但有時候,我卻會很希望能從他那邊得到些共鳴。
聒噪的周姓室友說,兩個人在一起好比兩個獨立的圓;但我倒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是有交集的圓,有各自獨立的部份,但也能分享彼此的興趣。
未來的事很難說,當兩個人攜手決定共度人生,其實不只是兩個人的事,還是兩個家庭、家族的事。
剛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曾約定起碼要交往2年(是,很無聊我知道)
期限其實已經快到,我們會不會像我喜歡的作家鄭華娟、我愛到極點的妹尾大師一樣續約?
嘿嘿~愛是怎麼一回事啊~
有時候你問自己愛誰時,閉上眼睛第一個想起的臉或許就是答案了。
那張臉,還是大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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