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食│台北大安.周末小聚「貓咪先生的朋友」

1.JPG  


 這是一間可愛的小店,有貓但沒有貓臭味、擺設簡單又可愛(但鑒於我懶,沒有多拍裝潢)。





◎貓咪先生的朋友 (消費時間:2011.10)


地址:台北市大安路1段83巷7號1樓/電話:02-2731-8387


營業時間:11時至23時(一到四);11時至02時(五);10時至02時(六);10時至23時(日)


官方網站:臉書(請點


   


 我們一行三人都點套餐, A餐(NT.250)主食是法國吐司,B餐(NT.260)主食是鬆餅。當天約早上11點,本以為會餓到嫌不夠吃,屆時再點鬆餅填填胃,沒想到卻是飽到吃不完……


4.JPG 


↑B餐,薯條好吃!  


 套餐除了主食外,還有附沙拉、果汁和飲料。我遲到了一會兒又很餓,便直攻B餐主食,薯條出乎意料的酥脆好吃;我特愛炒蛋,還吃得到一點濃稠蛋黃的感覺。


 餐盤有附水果,感覺很健康,而鬆餅軟硬適中,但隨餐的蜂蜜過少,可以再請店員提供。(當天不吃肉,便把培根交給朋友解決啦)


 3.JPG 


↑A餐的蛋是蛋捲,也很可口(的樣子) 


 賴暖的A餐似乎也不賴,是馬鈴薯泥、水果和臘腸,但小胃的她吃了三分之二就停工,希望雷公劈她的時候不要帶到我(←非常沒有朋友道義)


 2.jpg  


↑這是飲料不是果汁。


 果汁喝起來就是……果汁,有果肉感覺像現榨(但似乎不是),飲料也在水準之上,但我記性差,已經忘記我們點什麼了QQ


 我們邊吃邊聊,我和葉最近都陷入低潮,不值得特書。不過賴暖剛換工作,問她新工作最不適應的地方是什麼,她認真思考了一下,回答:「和主管一起吃午餐時,我受不了他邊吃邊舔筷子!」


 好吧,這確實是個不衛生的壞習慣,但這居然是賴暖工作上最不能適應之處,顯然她……嗯,很上手。


 當天是周末,也許因為濕冷有雨,客人不算多,但貓兒似乎不愛我們,我只在櫃台附近看到牠們的餐具。「貓咪先生的朋友」餐點和氣氛都不差,又位居東區,很適合逛街累了歇歇腿,或和朋友聊天喝茶聚餐。


 5.JPG   


↑店內隨處可見這隻小黑貓的圖像。




→葉訂位時其實打錯電話,但店員只愣了一下,便收我們進場;而用餐時,葉一連接到兩通原先訂到位的餐廳打來詢問的電話,才知道她真的打錯電話XD


更多我的食記→請點


留言

  1. 好文推!這家店之前在內湖喔!不久前搬到大安了:)


    版主回覆:(11/24/2011 11:02:13 PM)

    我有聽說過這件事,聽說在內湖時生意好的不得了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食│高雄美濃.花生豆腐、粄條與香蕉冰

「 客家人米食文化原本就很獨特,像粄條、米苔目,或是發粿,但是將花生與米結合的傳統客家花生豆腐更特別,除了吃原味,淋上醬油膏、撒蔥薑蒜末,或加上用蒜頭爆香的蝦米、菜脯與碎肉,甚至當成甜點,都各有好滋味。 」光看 洪震宇 的《 旅人的食材曆 》中這段描述,就讓我口角生津,可惜找遍台北住處附近菜市場,難求花生豆腐。   後來上網 google作法,發現 這篇文章 ,更讓我迫不及待想撲到美濃一嚐究竟(可惜的是,後來並沒有到菜市場去)。

買│台北師大商圈.買la diseño的靴子要百思➹

原本我對這家店的印象很好,店內有許多有趣的玩意、獨具設計感的商品。即便是我很生氣的現在,我也還是覺得這間店值得一逛。 2009/10/24,老陳找我去逛師大夜市買老白的禮物,本來沒打算要買什麼,直到我看到一雙我頗喜歡的靴子,它有我一直在尋找的鞋底,加上外型簡單、顏色也合我意,便有了想買的心情。

作品.§0 寫在開始之前

這個專欄是因應課程要求而設,如果不是想要學分,我可能 拖 了好幾年 都不會動工。 任由這些雜亂無章、沒有條理的心得繼續留在腦袋中發酵。 不過,寫出來又何妨?或許還有被看見的可能。 在這次的作業中,我所做的不過就是結合我的觀察、打工心得、上課所學所寫的幾篇文章。 一方面是交作業,另一方面是自我的實踐與實驗。 此外也想透過痞客幫的功能,檢視文章是否具有實用價值。   (圖說: 「誰連結我」 的功能,可看出是透過什麼連結、關鍵字搜尋到此部落格)     這一次的主題 以移工、新移民族群 為主,目的是希望能讓大家了解所我觀察到的移工、移民。 當然我本身的了解也是不足的,起碼希望能做到「 正視自己心中的偏見 」的地步。 畢竟就某種程度而言,我們的生活都太封閉了……。     以下是本次實驗的目錄 ㄩㄝˋ語課 (了解從認識開始) 他/她所身處的陌生世界 (台灣人的偏見)   越南女性都很瘦? (文化層面,含新聞比對)   從打外勞很好玩? (誇張事實) 從「我要休假」到「還沒休假」 (移工的血淚) 四方來春 (側寫四方報)   以後我成為記者的機率不高(有鑑於我的腳),但我想,繳了4年學費不能白費,就算是個小小的部落格,我還是想實驗看看自己所寫的東西是否有存在的價值。 畢竟林宇玲老師都語重心長的要我們思考: 「我們作為記者,不論是拿筆或拿相機,究竟對這世界能做什麼有益之事?」 部落格,對我而言是一個很好的實驗場域,也許我會 就 這樣一直寫下去,透過我的眼、我的筆,寫出我所認知到的世界。 拜託請各位被我強迫或自願性觀看文章的人留言,讓我知道你們的想法,謝謝!(如果有錯字礙眼,也請幫我挑一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