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次吵架開始,我都在寫一封名為「給你下一個女朋友」的信。
因為完成了,就代表我真的可以割捨對安西的感情,可以完全放下我們曾有的過去。
但我做不到。
「放手」對我而言,永遠是最難的學問。
理智難得冒出頭的時候,也會覺得不可思議,我居然跟安西談了40個月的戀愛。
我們是那種可以在大街上安靜的吵架,翻臉不認人、背對背走開的情侶。直到某方開始尋覓另一方的蹤影,或是開始打電話,然後賭氣「裝屎臉」(台語發音),默默又和好為止。
這樣的劇碼重複上演,但好像樂此不疲,沒有落幕的時候。
身兼演員與編劇,看久了還真有點膩,卻沒有下場的時機。
即使喊了「卡」,卻又萬萬不捨。
I wish I knew how to quit you
也許這樣,我才可以再次擁有完整的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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