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那篇格式不太相同文章,是主管要求我試寫的「採訪幕後」,也是我一直在思索的事情。
有很親密的
有幾位年紀相仿的朋友都已經不在人世,他們在我讀大學的時候,自
己選擇死亡的方式,因為是學生身分,所以較為注目。我記得一位墜
樓的朋友,在死因尚未釐清前,就被記者寫為「疑因功課壓力重,想
不開而自殺」,但因為他從來就不是個多愁善感的人,我們都堅持,
「離奇的墜樓」較符合他的風格。但從未接觸他的記者,卻簡單的斷
定他的人生,當時的我,其實很忿忿不平。
而另一位朋友,則在學校跳樓,當時新聞稿寫到,他刻意選在學校,
「讓其他學生心裡發毛」。因為是認識的人,難免會覺得「死者為大
」,我尊重他離開人世的方式,因為我不是他,無法體會他的痛苦。
當年讀新聞系的我,想著日後我是下筆者,會更寬容些。
但入行半年,聽聞不少自殺案件後,也漸漸開始有些麻木,燒炭、上
吊、喝農藥,欠錢、久病、多負擔,對我來說,這已經建立起一個模
式,先問死法、再問死因,因為死者無法為自己辯白,接觸家屬又太
沉重,所以儘管我不會妄下評斷,卻也開始模糊了「死者也曾是一個
人」的尊重。
身為曾經的受害者,如今卻變成加害者,我還是很矛盾,一個人死後
的發言,若是淪到我為他執筆,我究竟該如何去解讀他想表達、傳遞
的訊息?又該如何避免傷害他的遺族?當然,對我而言,能在生前,
說出自己的痛苦,避免走上以死回答人生的難題,是再好也不過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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