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矯枉過正與後知後覺

20120509-酒駕肇逃  ↑某起酒駕車禍現場。


 台灣真是一個很奇妙的國家,要說「進步」也「進步」,從世界工廠搖身成為科技之島(是說也大多是在做代工,而且產業外流情況嚴重),大學升學率到達百分之百,30歲以下的年輕人隨便一抓就有大學生。不過落後也非常落後,很多法令規定都是「發生了大事」,才迅速修法通過立案,多了很多條款。


 像是孫中山的孫女孫穗芬2011年到台灣參加升旗,卻遇車禍而魂歸於此,出現了「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的規定,在一般道路被抓是罰1500,若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被抓則罰3000,但讓這個規定達到宣揚效果的是發生在2012年初的「Makiyo事件」,我想應該大幅減少政府花在宣傳此規定上的費用吧。


 不過這個條款也有些莫名其妙,大幅限縮了乘客的自由,因為實行時間尚短,還無法判斷此法是否有助於降低悲劇的發生,不過就我個人而言,是覺得挺麻煩的,現在規定真的是對胖子愈來愈不友善了。(這是矯枉過正)


 而另一個同樣有名的2012年初實施的「賴文莉條款」,因為遇上酒駕而不幸被撞斷腿而截肢的女消防員賴文莉,因個人的犧牲而成就了酒駕修法的益處,主要是將酒後駕駛原判處一年以下徒刑,提高為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由新台幣15萬元,改為罰金20萬元,且酒駕現行犯都應隨案移送。


 基本上,我認為酒駕本身就是一件至他人於死地的行為,即使判無期或死刑都不為過。我看過有人酒後開Volvo房車上路,卻不小心打瞌睡,將電線桿整跟撞斷,身上酒味濃重,酒測值高達1點多,說話依然條理分明,還會說抱歉,不該冒險上路,特別是他兒子才剛出生滿一天。


 但我也曾經看過有人酒駕撞死阿婆後逃逸,還對警方說「是對方衝出來撞我的車」,耍賴想推卸責任,但見到阿婆的家屬,卻又馬上下跪,這分明是有紋有路的行為,卻在清醒後做筆錄時,對警方說「我什麼都不記得」。


 附近監視器清楚錄下那段過程,快90歲的阿婆沿路緣緩步行走,卻被一台擦撞到一旁民宅入口斜坡而失控的轎車撞飛,整個人還在空中盤旋一圈半落地,救護人員說「身體整個變形」,說不定有機會成為人瑞的阿婆從此沒了呼吸。而肇事者在撞擊之後曾下車察看,但看完之後卻直接上車當作沒發生,報案的是一旁民眾,而酒駕者被逮到,是因為輪胎沒氣無法繼續開。


 但是酒駕的罰則輕的很,輕到警察都笑,「如果看人不爽,就喝個酒去撞死他」,所以,悲劇一再發生,很多慣性喝酒的人仍沒發覺酒駕的危險。


 再重也無所謂,害死自己就算了,若危害到別人生命,就算要以死謝罪也不為過。


 如果「葉少爺事件」在凸顯富二代欠人修理(喔不,是欠缺教養)之餘,還有些正面價值的話,那就是再把酒駕罰則修得再重一些吧。




→該起酒駕肇逃案發生在我生日當天,可惡。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食│高雄美濃.花生豆腐、粄條與香蕉冰

「 客家人米食文化原本就很獨特,像粄條、米苔目,或是發粿,但是將花生與米結合的傳統客家花生豆腐更特別,除了吃原味,淋上醬油膏、撒蔥薑蒜末,或加上用蒜頭爆香的蝦米、菜脯與碎肉,甚至當成甜點,都各有好滋味。 」光看 洪震宇 的《 旅人的食材曆 》中這段描述,就讓我口角生津,可惜找遍台北住處附近菜市場,難求花生豆腐。   後來上網 google作法,發現 這篇文章 ,更讓我迫不及待想撲到美濃一嚐究竟(可惜的是,後來並沒有到菜市場去)。

買│台北師大商圈.買la diseño的靴子要百思➹

原本我對這家店的印象很好,店內有許多有趣的玩意、獨具設計感的商品。即便是我很生氣的現在,我也還是覺得這間店值得一逛。 2009/10/24,老陳找我去逛師大夜市買老白的禮物,本來沒打算要買什麼,直到我看到一雙我頗喜歡的靴子,它有我一直在尋找的鞋底,加上外型簡單、顏色也合我意,便有了想買的心情。

作品.§0 寫在開始之前

這個專欄是因應課程要求而設,如果不是想要學分,我可能 拖 了好幾年 都不會動工。 任由這些雜亂無章、沒有條理的心得繼續留在腦袋中發酵。 不過,寫出來又何妨?或許還有被看見的可能。 在這次的作業中,我所做的不過就是結合我的觀察、打工心得、上課所學所寫的幾篇文章。 一方面是交作業,另一方面是自我的實踐與實驗。 此外也想透過痞客幫的功能,檢視文章是否具有實用價值。   (圖說: 「誰連結我」 的功能,可看出是透過什麼連結、關鍵字搜尋到此部落格)     這一次的主題 以移工、新移民族群 為主,目的是希望能讓大家了解所我觀察到的移工、移民。 當然我本身的了解也是不足的,起碼希望能做到「 正視自己心中的偏見 」的地步。 畢竟就某種程度而言,我們的生活都太封閉了……。     以下是本次實驗的目錄 ㄩㄝˋ語課 (了解從認識開始) 他/她所身處的陌生世界 (台灣人的偏見)   越南女性都很瘦? (文化層面,含新聞比對)   從打外勞很好玩? (誇張事實) 從「我要休假」到「還沒休假」 (移工的血淚) 四方來春 (側寫四方報)   以後我成為記者的機率不高(有鑑於我的腳),但我想,繳了4年學費不能白費,就算是個小小的部落格,我還是想實驗看看自己所寫的東西是否有存在的價值。 畢竟林宇玲老師都語重心長的要我們思考: 「我們作為記者,不論是拿筆或拿相機,究竟對這世界能做什麼有益之事?」 部落格,對我而言是一個很好的實驗場域,也許我會 就 這樣一直寫下去,透過我的眼、我的筆,寫出我所認知到的世界。 拜託請各位被我強迫或自願性觀看文章的人留言,讓我知道你們的想法,謝謝!(如果有錯字礙眼,也請幫我挑一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