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曼娟有篇我很喜歡的短篇,就叫做「聽說你們相愛」吧,高中看的時候,還不覺得有什麼,大學的時候重讀,卻有點蕩氣迴腸的感覺。
我想,日子一天天過,即使不想留下什麼,也不得不累積了一些回頭看之後,會有些感慨的記憶吧。
像是,一直到很後來,我才發現,原來那天我在公車上看到的背影,是真的。我真是個長眼不長腦的人,只是單純的開玩笑,卻成為有意無意的試探,一直到講開了,才知道我們誤會彼此多久了。
像是,有一年,和他在路邊喝酒,喝到差點吐了,也不知是醉了,還是太過深刻,他說的愛,讓我有種永恆的感覺,好像這輩子再也體會不到的深情。
也因為看在眼裡的痛,成為我衡量愛情的標竿,有時候會覺得,我好像愛得還不夠,還不夠用力。
有點像是在走鋼索,一不留神,就會墜入谷中。我一直很想說,不要怕,我會在谷底等你,但是,我的感情沒有銘刻在誰的骨子裡,別人的感情也不曾在我記憶中留下難以忘懷的痛,還不算在谷中吧。
但我必須說,我這輩子喝過最烈的酒,是因為你和他。
烈到我最近想了兩天,才回想起我後來是怎麼回到家,哈哈哈。
最近,我仔細算了一下,如果到30歲,我就可以說,我有一半的人生有妳陪我度過,而我活得愈長,數字比例就愈驚人,會到趨近於1的地步。
如果我執著什麼,那大概是我走到天涯海角都得抓著妳的心不可(好像變態),我會一直索取妳的感情,直到妳再也付不出為止。
但我其實很冷漠,我做不到這樣的境界,我沒有妳那樣的細心和敏感,我只能在妳偶爾說出口的時候,慨然提供肩膀。
我的酒友不多,妳是其一,我不介意在妳身邊喝到呼呼大睡,也不介意在妳面前露出自私的醜態,也不介意讓妳聽我哭了半小時,只因為妳是妳。
嘿,我好想陪妳去海邊,看看被岩石堆滿的海岸線,我想帶妳去看海邊的日出,太陽從海那端的水平線升起的美,那讓我知道,維納斯為何會從海裡的貝殼生出來;我也想帶妳去看夜海,可以很放縱隨興的在沙灘上亂叫亂跳,點一把火,慢慢燒到天亮。
我啊,也是愛妳的。
很想抱抱妳,告訴妳,沒關係,人生就像在跳一首圓舞曲,這次妳錯過了他的手,也許在下首歌時,還能跟他共舞。
但是我,跳得好意興闌珊哪,哈哈哈。
五月天我喜歡的歌之一,是「愛情的模樣」,從學生時代一直記到現在。
在愛情中,我們會忘記自己的形狀(即使對方不是海洋),但我們會慢慢度過這個循環,重新記起來自己的模樣。
不管怎樣的妳,我都愛哦。
「這世界全部的漂亮,不過妳的可愛模樣」
我快回到妳身邊了(手比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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