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讀│愛情成分重的《勸服》

 1010026我蠻喜歡Jane Austen的書,卻獨漏了《勸服》這本書,後來翻《珍奧斯汀俱樂部》時,才又找來補齊,這大概是Jane Austen作品中,最像愛情小說的小說了吧。


   主角年輕時與海軍士兵溫特伍相愛,卻因出身貴族家庭,但溫特伍卻身無恆產,因此遭到家人和奉若母親的忘年之交羅素夫人所勸阻。8年後,的父親出租宅邸,租的人是溫特伍的姊夫、姊姊,因此兩人再度重逢,而當時溫特伍已經從海上賺得一筆財富。 


 我所寫的故事大綱雖然市儈了點,卻也是我在思考的事,如果溫特伍重逢時,的家裡並未面對財政拮据,而溫特伍也沒從戰爭中賺到錢和名聲,兩人仍會有美滿結局嗎?不過,這畢竟是愛情小說,就不必太過現實了吧……


 Jane Austen的作品一向有說教意味濃厚的評論,而《勸服》的重點主要擺在在年輕時,接受長輩勸服,向溫特伍退婚,但兩人重逢後,發現自己的感情不變,堅定心志,和溫特伍的感情有了美滿結局。


 不過,在書的結尾,也認為,若回到當初,她仍會接受長輩的勸服,不讓家人擔心。8年來,她活在退婚的後悔中,容貌也不若當年漂亮,甚至在兩人重逢時,她還時時因和溫特伍之間的互動,而激動、痛苦。但隨著兩人關係好轉,變得神采煥發,心情也跟著輕鬆愉悅。


 作者十分善於透過細節來強調角色個性的轉化,像是透過的容貌轉換,或是利用主角周遭的配角,來襯托主角的個性,讓主角變得鮮明立體。在這本書中,的眼神幾乎只關注著溫特伍,她注意身邊親友的變化,也是透過觀察他們,來尋找溫特伍的蛛絲馬跡,十分肉麻啊(也是我說愛情成分重的關係)。


 《勸服》是Jane Austen生前最後一本著作,不少人批評書中的轉捩點過於刻意、粗糙,若作者未英年早逝,想必會有更高明的安排。但這本書仍不失精彩,至少對於刻劃女主角的成長、想法的轉變,仍是可讀的作品。


 


→我所讀的是好讀出版,2010年,簡伊婕所譯的版本。(就是主圖那個版本)


→英國公共電視(BBC)在2007年重拍Jane Austen作品的電影版,我蠻喜歡《勸服》在開頭時的晃動鏡頭,顯示出的從男爵貴族家庭,面臨財政拮据的窘境。但我也認為結尾時,在巴斯的馬路上跑步是個敗筆,至少在書中的結尾,雖然激動,仍維持優雅的風範呢。


更多我的閱讀筆記→請按此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食│高雄美濃.花生豆腐、粄條與香蕉冰

「 客家人米食文化原本就很獨特,像粄條、米苔目,或是發粿,但是將花生與米結合的傳統客家花生豆腐更特別,除了吃原味,淋上醬油膏、撒蔥薑蒜末,或加上用蒜頭爆香的蝦米、菜脯與碎肉,甚至當成甜點,都各有好滋味。 」光看 洪震宇 的《 旅人的食材曆 》中這段描述,就讓我口角生津,可惜找遍台北住處附近菜市場,難求花生豆腐。   後來上網 google作法,發現 這篇文章 ,更讓我迫不及待想撲到美濃一嚐究竟(可惜的是,後來並沒有到菜市場去)。

買│台北師大商圈.買la diseño的靴子要百思➹

原本我對這家店的印象很好,店內有許多有趣的玩意、獨具設計感的商品。即便是我很生氣的現在,我也還是覺得這間店值得一逛。 2009/10/24,老陳找我去逛師大夜市買老白的禮物,本來沒打算要買什麼,直到我看到一雙我頗喜歡的靴子,它有我一直在尋找的鞋底,加上外型簡單、顏色也合我意,便有了想買的心情。

讀│很棒的開場之《飢餓遊戲》

 姨丈買給Cherrie的書,卻被我搶先看完,這類給青少年的書籍,不需要花什麼大腦,陳述和設定都很簡單,遊戲規則也不難理解,所以相當好讀。不過若要當成睡前讀物,就得有無法入睡的心裡打算,實在好看。  主角「我」是個青少女,生長在以產礦為主的12區,背景設定在目前國家已不存在的未來,以北美洲為藍圖,發展成都城與13區,各區各有特色作物,槍、珠寶、作物、畜牧之類的,很貼近一般民生。  此書最大亮點就是主角「貓草」性格實在太迷人,全書皆以第一人稱敘述,而貓草非常直來直往,看得到她對人處事的心機、自我的矛盾,而在「我」來「我」去的狀況中,又不難察覺「別人眼中的她」,很高竿的寫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