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中,我真正學到並銘記的一句話是,當你撒了一個謊,便需要更多的假話去圓它。
我學到了教訓,朋友的眼淚像蠟燭般滴在我心上,這輩子再也融不開。
所以我埋藏起那段過去,不這樣做,我無法面對真實醜陋的自己。
那段除了一萬句抱歉也彌補不了的過去,充滿了梔子花香、滿天星斗與爭食著牛奶麵包的畫面,當然還有好多好多,我珍而重之的回憶,隨著謊言一同埋葬。
直到去年一場追思會,才又一頁一頁翻起。
原來我以為忘記的,其實只是不願想起來。
記得嗎?晒衣場上的促膝談心;記得嗎?我那自以為坦率的嘴臉;記得嗎?妳淡藍的眼白;記得嗎?埋葬的過去這麼容易出土。
小時候,總以為很多事等到長大了就會自動明白,我也天真的想像,再見時,我們會是成熟優雅的大人,或許攜著另一半的手,或許渾身奶香,或許精明又幹練。
絕大多數的我們,可以盛裝出席出社會後的同學會,上了妝的面容嬌豔齊整,也許很多人已經遺忘我所犯的錯,然後談笑風生,輕描淡寫的提起去年的追思會,以及妳永遠純真的容顏。
什麼時候開始,我們也學會虛與委蛇,學會遮掩起心中真正的感受,取而代之的是永遠露出八顆牙的笑。
追思會上妳的照片中發自內心的笑,已經深深印在我心中,我會一直記得,妳永遠是這樣子的笑,總是這麼開心的笑。
我總是想,其實我只是妳人生中的過客,我所造成的傷害,或許妳早已釋懷,甚至一笑置之,身為基督徒的妳,不會這麼輕易失去相信朋友的熱誠。
妳怎麼想,我已無從得知,老實說,我也不在乎了。
妳也只是參與我長長人生中的一部分,在那段時間中,我們一起歡笑、暢聊彼此的故事,像每個曾幼稚的女孩,也學著互相排擠。
然後在畢業典禮的那個路口,我們擦身而過,從此陌路,妳隨著我的國中生活一起塵封,長灰塵、生蠹蟲,直到手機中出現無數通陌生來電。
在熙來攘往的台北街頭,我聽到了妳的噩耗。
極不真實的感覺,若不是那麼多通電話,我會以為只是一個玩笑,這麼長的時間沒有聯絡,曾有的感覺早已全數麻痺。
所以就算到現在,過了半年,我還以為妳在伸手可觸的距離,在google輸入妳的名字,就可以輕而易舉找到聯絡方式、找到妳。
而不是一篇篇關於那場車禍、關於妳的虔誠的報導。
文字是冰冷的,但我確實知道妳活過,我曾擁抱過妳,我知道妳體溫偏低,小小的體內有很多熱情,再好的文筆也寫不出妳是一個怎樣的人。
追思會上的氣氛很感人,妳最愛的姊姊從美國回來陪妳走最後一程,每年同學會從未出席的我、或其他國中同學也難得露面,是不是要等到這種時候,才能讓所有關心妳、痛惜失去妳的人齊聚一堂?
另一個場合,也許是婚禮。
我們卻都先參加了妳的追思會。
年邁的牧師唸著禱詞,似乎要用活潑的口吻模仿平日的妳,卻在複述時哽咽了,所有人默默流淚,全場被眼淚淹沒著,只有照片上的妳,仍然笑得燦爛。
我曾覺得那笑容很虛偽,質疑怎麼有人隨時都這麼開心,會到學務處去講笑話給教官聽,試圖讓每個人都開心。
妳說妳心中有神,祂支持著妳走過每個病痛時刻,而我的質疑現在顯得可笑而陰沉。
在我也痛過之後,才發現在身體病弱的情況下,仍有力氣關懷別人,是多麼不容易的事。
而妳總是笑著面對我每個小心眼,或許偶爾還夾帶著嗔怨的眼神。
我都記得。
我以為我會沉浸在自責的悲傷中難以忘懷,但瞬間,我又回復到正常作息。
我熱愛的漫畫《海賊王》中有一句話說,死不是最難過的事,被人遺忘才是。
妳用這麼深刻的方式復甦我對妳的回憶,又怎麼還忘得了呢?
我照樣吃、照樣睡、照樣翹課、照樣用批判的眼神看待事物,並沒有因為妳的意外而更珍惜我的人生,但我發現,我記憶中的妳愈來愈清晰,並沒有隨著時間而淡去一分一毫。
我還是那個我,但挖掘起的過去,卻不是那麼容易再埋回去。
妳記得嗎?當初我們豪氣干雲的在畢業紀念冊上寫到:「We will meet each in the future.」,相約在倫敦喝下午茶,紐約晚餐,我們會在世界任一角落再會。
我現在還是這麼想著,我用我的方式在紀念妳。
→這是大學時寫的文章,國中時曾經朝夕相處的好友,在一場車禍中過世,當時唯一看到的報導,出自現在認識的朋友之手,感覺有點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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