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朋友跟我說過,人生中總要有個信仰,這信仰可以是宗教,可以是愛情,只要是讓你可以堅定不移的信念就好。
但我的人生,尚未出現讓我奉行不悖的圭臬,總是以為有範本,但常常從範本身上看到的,卻是價值的崩壞。
潔亨跟我說過,她的小阿姨和姨丈,是彼此的初戀,一直到現在都甜蜜似漆。我身邊也有類似的故事,我從6歲起參與他們的愛情,當他們約會的藉口,也見證他們的愛情。
我一直以為,在我身邊,至少有一對夫妻(或情侶)是真的能白頭偕老,但到事與願違的時候,我也不特別驚訝了。
如果不是愛情消失了,我也無法想像有婚姻關係的一方如何能擁抱第三者?
而要是愛情消失了,仍繼續堅守婚姻,又有什麼意義?
母親教導我最重要的觀念是獨立,即使要依賴,也只能靠家裡,要不,則苦撐。
不要把自己的重量,壓在另一伴的身上,而自立,也是不做超過能力範圍所及的事情。
堅貞或許不是愛情的必要條件,我只是一直覺得,要是愛著一個人,怎會有多餘的心力去嚮往另一個人呢?
也許,日後我還有機會體驗失序的狂野,但我目前還不希望我的價值觀受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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